问题 | 如何做才能对学校进行追责 |
释义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该怎么赔偿 如果小孩在学校里受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那么就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般像孩子一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上学的时候,若是受到了人身损害,由校方承担侵权责任。但若是校方有证据证明其尽了相应的管理义务、看护义务除外。即若是校方想要免责,其需要提供其尽了应尽的照顾看护义务方可。 我国刑法对对单位行贿罪的立案规定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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