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兴办哪四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四大经济特区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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