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否有违约金需要看合同有没有明确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如果明确写有需要支付违约金就有,没有写明就没有。如果想要获得违约金,那么可以在协商拟定的租赁合同之中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如果租赁合同之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实际的违约情形出现后,若是发现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过高,那么双方可以协商调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是什么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定期租赁合同分为三种: 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二是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没有办法确认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是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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