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考上大学的:个人携带档案到录取学校,报到时上交完整的档案或者高中学校直接邮寄到报到学校。高考失利后准备进入职场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自己的档案到当地或者学校告知的人才中心进行档案托管存放。高考失利后准备复读的同学要尽快找到复读学校,将档案交给复读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