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作人员从近600人减到98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承担起了先行先试的重任,突破传统的审批模式,解决了“权力碎片化”问题。通过减少审批、整合职能、优化流程等改革,所有必要的审批都集中到一起,将过去的109枚审批专用章简化为一个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