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算是分居 |
释义 | 分居的认定是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应该具体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时间,即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应当准予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对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 二、离婚案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何认定 离婚案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是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三、分居多久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起诉离婚分居多久的问题,首先要看双方分居的原因,是否为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而且分居是否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 其中关于分居的情况,法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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