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医保可不可以异地就医 |
释义 | 一.福州医保可不可以异地就医《办法》规定,对申请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安置人员,须提供本人或亲属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工作证明等能证明申请人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登记。在备案登记时,在安置地最多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对省外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治疗可即时刷卡结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报销,需本人先行垫付后,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按福州市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在非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所发生的费用需本人先行垫付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按福州市基本医保政策报销。二.医保卡使用范围的相关法律规定 1、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也可以用于门诊,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 2、至于如何看病的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3、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4、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5、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6、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用当地(福州)办理的医保卡去异地医院报销时,是需要先自己垫付费用,然后再办理相关流程手续等证件材料,再到相关医疗部门去申请医保报销后,才能接受医保报销。且当时一定得准时登机才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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