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空置6个月减免物业费新规
释义
    确实有房屋空置6个月减免物业费的相关规定。这个规定是合规合法的,像山东省那一边,就已经开始推行这个规定了,如果你的房子是空置房,只要时间超过六个月没有人住,那么你就可以少交一部分的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少交的这一部分,不能超过正常住房物业费标准的60%,从这一点上看,很多业主可以因此减少物业费的缴纳,当然,每个地方的标准有所不同,或多或少总会有一些。这个规定目前只有在山东省的部分地区推行,如果效果好,想必其他城市也会纷纷效仿,这样有助于改善业主和物业之间僵硬关系。
    一、惠州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
    二、拒绝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房子建好了,开发商交房了,可业主却因为各种原因未收房。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物业费要不要交?这个问题并不是个别业主的问题,而是很多人都存有的疑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此情况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导致业主不能收房,业主此时不需要交物业费。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则是需要承担物业费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3: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