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力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
释义 | 听力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 1、合同未到期,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医疗费根据实际花费报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为职工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伤残等级怎样鉴定 (一)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二)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三)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五)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六)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七)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