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起草界面必须填写的内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什么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两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通过时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无考虑到的问题。 3、寻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这些合同范本能够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起草合同时,能够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5、如果无特别申明,不要在“意向书”上签字。有时候,在合同无准备好之前,合同相另一方为了表示诚意,往往急于签订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急于签订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能够的,但肯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两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商量,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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