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公示时间一般为几天 |
释义 | 分三种情况: 1、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 2、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3、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一、什么样的工程项目是必须走招投标程序的 并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中标公示成功几天? 中标后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招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并生成评估报告之日起,招标人应尽快在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候选人不超过三个),公示期大于等于三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关注招标结果有关信息。如果对招标活动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在招标结果的公示期间(最好在发布中标公示的三日内)提出,招标人会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做出答复。 三、监理工程的施工公告一般几天 一般是十日,但不能少于三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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