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是根据物是否有独立特征或是否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所作的分类。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它物替代的物。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和从一类物中指定而特定化的物。前者如一件古董、名人的一幅字迹等;后者如从一批机器设备中挑选出来的某一辆等。种类物是指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物。如级别、价格相同的大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