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别重大事故问责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特别重大事故简称特大事故,在中国,特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或者一百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包括三十人)以上死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随便看
未成年人继承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吗
遗产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可以继承吗
第一继承人在,第二继承人能否继承
遗产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可以继承吗
继承股东资格不是继承股权吗
再婚共同财产怎样继承
有多个继承人股权怎么继承
股东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继承份额在继承人之间转让可以么
继承份额在继承人之间转让可以吗
股权继承公证多少钱
股东资格继承中多个继承人怎么办
有多个继承人股权怎么继承
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继承吗
有多个继承人股权如何继承
第一继承人父母包括公公婆婆吗
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吗?
多个继承人继承股权如何继承
股东资格继承中多个继承人怎么办
公公婆婆算不算第一顺序继承人
公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公婆的遗产能继承吗
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吗
多个继承人股权如何继承
judicial documents
judicial documents of civil action
judicial dualism
judicial duel
judicial economics
judicial entity
judicial errors
judicial estoppel
judicial evidence
judicial expertise
judicial factor
judicial files
judicial foreclosure
judicial function
judicial functionary
judicial guarantee
judicial immunity
judicial independence
judicial inquiry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judicial investigation
judicial jurisdiction
judicial knowledge
judicial lawmaking
judicial legislation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23 19: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