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管局查出婚姻隐瞒的,只会根据情况不予办理相关业务,房管局不是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权利对隐瞒婚姻的当事人进行追责。如果当事人办理的业务是房产析产等相关业务的,当隐瞒婚姻状况被查证属实之后,房管局一般不会再对有关业务进行办理,除非个人能提出证据进行更正或者补充。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