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调整及影响 |
释义 | 法律规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举证期限不少于10天。人民法院应在立案后五日内送达起诉状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后15天内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届满后,可申请补正或提供反驳证据,法院可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答辩状需包含被告的个人或组织信息。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 法律分析 举证期限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答辩期限是,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一审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举证期限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准备时间。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详细记明被告的相关信息。如果被告未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如需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