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判三缓三”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也就是法院宣布判决后,先执行三年缓刑,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法反法律所规定的要求,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如在缓刑期间内由于违反刑法再被判刑,那刑期将与原判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