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
释义 |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导致商标权视为不存在,涉及到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都不能够再次的来进行行使。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在当代社会现在商标权之所以是要确定它的效力归属性的问题,就是因为如果商标一旦被确定无效的话,那么就是为拥有商标的相关的权利都不存在,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比如说商标专用权和由此而带来一些财产利益都会因此而消灭的。 一、自媒体商标抢注怎么维权 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么以后之前的商标权利人想再用这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最好在发现自家的商标被抢注了,就要及时采取手段维护权利。 其实,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同时,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当然了,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在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时候还需要提供较多东西证明的,建议最好就是委托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代理,减少中间需花费的时间以及精力。 实践中,在商标被恶意抢注之后,不是商标权利人不及时维权,更多地是不会辨别哪些属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最后,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一般人还是希望能够“抢”回来的,要是商标的价值较大,那么就需要及时维权,否则的话一旦等到对方商标注册成功,那么原本的商标权利人在继续使用那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在维权过程中,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的知识产权。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