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迁户口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
释义 | 办理婚迁户口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夫妻的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2、夫妻二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3、夫妻二人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一、新生儿上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新生孩子已经上户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新生儿上户改名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二胎子女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胎上户与新生儿上户是一样的程序和材料。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三、深圳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深圳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相关材料。即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程序。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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