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离休、退休的。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12、租房的。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二、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借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因不同地方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三、公积金可以跨省贷款买房吗公积金是可以跨省贷款买房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公积金跨省贷款买房属于购买自主住房,因此可以进行。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