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记分周期的12个月,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的那天开始计算的。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永远以“初次领证日期”的日期为起算日期(换证后新的”有效起始日期“便是驾驶证新记分周期的开始日期),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驾照的过期时间是按照你驾照副页上要求最晚去验证审核时间计算的。 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就可以办理换证手续。如果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没换证,驾驶证属于失效状态,如果发生交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期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正常办理换证果超期一年不足三年未办理驾驶证换证,驾驶员要到车管所参加文科考试,考试合格可恢复正常换证驶证换证期超过三年的,车管所将注销此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