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实现小区24小时动态监控,协助打击不法犯罪行为,物业公司在小区安装了监控摄像系统,并安排专人值守,对小区主要公共场所实行定点监控、同步录像。但是,当发生侵权事件后,业主需要借助录像去查看事实真相时,才发现要想查看监控,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部分小区物业往往会以“查看录像会侵犯他人隐私”等为由,将业主拒之门外。业主个人无权查看监控,只有在遭受侵权后报警,等警察来到小区,物业才能协助查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