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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纳人员应如何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
释义
    法律分析:
    出纳人员应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的内容如下:
    1、收付合法收付合法原则,是指各单位在收付现金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合法有两层涵义:一是现金的来源和使用必须合法;二是现金收付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2、钱账分管钱账分管原则,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它是指经管现金的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经营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登记工作的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账登记工作、现金的收付工作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3、收付两清为了避免在现金收付过程中发生差错,防止收付发生长、短款,现金收付时要做到复核,不论工作多忙、金额大小或对象熟生,出纳人员对收付的现金都要进行复核或由另外一名会计人员复核,切实做到现金收付不出差错;要做到收付款当面点清,对来财会部门取交现金的人员,要督促他们当面点清,如有差错当面解决,以保证收付两清。
    4、日清月结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长账和短账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即对每日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要记入现金日记账,结出每天的库存现金余额,并把账面现金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核对,保证账实相符。现金日记账每月至少结一次账,业务多的可十天或半月定期结一次账,并与其他有关账面核对,看账是否相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衍生问题:
    企业出纳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出纳工作就是根据财政部门发布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各种票据、有价证券的收入、付出、保管等业务。其工作范围包括现金、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的保管,办理银行存款的收支结算手续,以及进行出纳账务处理。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有关有价证券方面的一些明细分类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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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