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网上申请准生证 |
释义 | 广西准生证办理流程 准生证的材料准备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 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准生证办理地点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 如果想把宝宝上在男方城市的户口上,那么建议到男方城市去申请准生证,否则将来为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手续会繁琐复杂很多。在准生证办理之前,建议可以向相关人员咨询,使流程更顺利: 1、办理前先打电话咨询,避免来回奔波:出发前先详细咨询单位人事/档案寄存地/计生办/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这些办证细节要提前问清: 2、 集体户口可先和公司人事或存档人才市场咨询,个人户口可先向街道办计生部门咨询。二、流动人口准生证办理 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根据现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方的均可)以及一 寸照1长。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 1寸照一 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 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 1寸照- -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3)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就会拿到一张粉红色的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3、带着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1)材料准备: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2)需检查项目: 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关)、血常规。 (3)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4)向医生说明检查目的,拿着医生开的检查单进行各项目检查,(5)缴费检查,最后医生会写明检查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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