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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好处
释义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医保的二次报销)。分为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1.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即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
    2.职工互助医疗是一种政策性惠民保险,是在职工及家属患大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如果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比较高,给予经济帮助的一种保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承办通常是单位的工会等独立机构,采用的是职工自愿意参加的形式,费用主要由职工个人缴纳,一般是职工个人一次性交纳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费,如果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比较多,超过了一定的数额,就可以通过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比例来报销一定的费用。
    3.救助对象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以及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救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章第83条规定: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工资发〔2020〕10号)明确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定位是:国家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工会服务职工的有力抓手,职工抵御风险的有效屏障。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0〕27号)第一条第5款明确: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第六章第10条规定: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规范互联网平台互助,加强风险管控,引导医疗互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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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