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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官对一个规定的是枉法裁判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
释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法官枉法裁判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十二条对反映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检举控告的,经与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可以按规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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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