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 房屋所有权 初始登记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宅基地使用权证 明或者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 农村房产证 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