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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申请执行人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按照强制执行的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清查,同时也会对被执行人下达财产报告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认真配合强制执行,并积极主动的提交财产线索。但如果被执行人失踪,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了其他财产线索,法院通常会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车辆等情况进行进行排查,通过排查来摸清财产情况,如果经查询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通常会按照程序的要求,终止本次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依申请重新恢复执行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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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