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复议是当事人和公民的诉讼权利之一。对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当事人或其他公民有权申请重新复查处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较广,如控告人在司法机关不予立案时可要求复议,对司法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条件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一般条件是指不管提出何种复议请求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即普遍适用于任何复议案件的条件。 一般条件主要有以下五项: ①申请人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人资格,即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时应当明确指出是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以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申请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意味着复议活动无从进行。 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即申请人必须明确提出要求复议机关保护自己哪些具体权益和提供哪些具体救济。 指出自己的权益遇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哪些伤害,有哪些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内容,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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