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
释义 | 遗体捐献,一般有四个办理步骤,具体如下: 1、捐献人要在市红十字会设有遗体捐赠科室,需要填写申请表; 2、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3、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 4、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一、遗体捐献有什么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2、 捐献人捐献遗体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表并签字盖章。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人的基本情况、捐献执行人的有关情况及同意执行的意见、遗体接受单位等事项; 3、 捐献人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可以到登记机构登记,也可以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二、遗体捐献补偿金给多少? 1、 遗体捐献补偿金但是按照实际的情况要进行不同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只是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2、 因为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所以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