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简易招标程序用于金额小的项目,用招标公告就可以将招标要求表述完整;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去响应就可以编制投标文件。 1、招标人向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2、招标人编制并发放招标文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3、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且由招标人在招标办工作人员监督下,于开标前半小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开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召开开标会议,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视工程情况一般为7-10天。 5、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标,推荐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未接到投诉的,招标人可签发中标通知书。 7、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将书面合同及其它招投标资料报招标办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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