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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举例分析什么是要约什么是要约邀请什么是承诺
释义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
    要约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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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