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共有权人增加方式如下: 1、赠与:房屋产权人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相关的证件,提供相关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将部分房子产权赠与另一人,增加房屋共有人; 2、买卖:房屋产权人提供相关证件到上条所说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将部分房子产权卖给另一人,增加房屋共有人; 3、析产:析产适合夫妻之间增加房屋共有权人,同样需要房屋产权人提供相关证件到上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