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镇江人才认定要求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1、认定申请表(电子版);2、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4、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7、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8、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主要为个人工资流水单等。银行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银行印章后,视同有效材料9、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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