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性收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1、按收费对象分为: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其他收费等三类; 2、按收费性质分为: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等二类: (1)“行政性收费”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2)“事业性收费”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