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
释义 |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如下: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所负提请告知义务; 2、不符合法律规定生效要件以及违反公平原则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按照通常理解或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 合同格式条款的条件如下: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2、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违法、违背公序良俗;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 4、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排除、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