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省九江市医保报销政策 |
释义 | 江西省九江市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1、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 医疗费用 中,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2、 退休 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13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而70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80%; 3、最高限额: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 医疗费 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4、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九江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为: 1、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百分之八十八; 2、3000到5000元报百分之九十; 3、5000到10000元报百分之九十二; 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百分之九十五。其中乙类药品按百分之八十,贵重药品按百分之七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百分之七十报销。 综上所述,九江医保二次报销条件是在一个医保有效期的缴费年度内,报销人累次住院自付的费用已经超过起付标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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