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晚上几点后不能施工 |
释义 | 晚上二十二点就不能施工了。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法律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其中的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 要进行施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前需要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制作出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文件,以便施工人员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施工需要用到一定量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如水泥、砖块、钢筋、混凝土搅拌机、吊车、铲车等; 3、人员组织和管理:施工需要有专业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队伍,负责施工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 4、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5、批准文件和手续:施工前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手续,如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保审批等; 6、资金和财务管理:施工过程中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并需要进行财务管理,确保施工资金的使用合理。 施工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建筑工地的土方、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 2、建筑内部的装修、安装和调试; 3、道路、桥梁、隧道、地铁等交通建设工程的施工; 4、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矿业工程等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 5、管线工程的施工,如燃气管道、给水管道等; 6、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7、其他需要进行建筑或者工程活动的场所和情形。 综上所述,施工是在建筑工地或其他工程现场进行建筑或者其他工程活动的过程,其具体情形包括了各种建筑工程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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