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管局是国务院管理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管局全称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国家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是隶属于国务院,副部级建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接受国资委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性管理。国资委通过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授权,将国有资产推向市场,实现了国有资产行政性宏观性管理与微观性经营性管理的衔接: 1、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国管局是正部级。总局一概是正部级单位,隶属于国务院。 局一概是副部级单位,隶属于相关部委。(除一些比如:国管局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于国务院直属副部级国家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正部级建制,内设机构正厅局级。 中直管理局和国管局的区别: 1、中直管理局是中办下属的局级单位,管理中直系统机关事务。 2、国管局全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国务院系统机关事务。 综上所诉,国管局是副部级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