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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贫困的标准是什么
释义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一、城镇户口没有工作有什么待遇
    本人如果是城镇户口而且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那么是可以到当地申请低保的。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城镇低保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或乡镇民政办申请。城镇低保享受资格:月人均纯收入低于170元的城镇户口困难人员及下岗职工。
    二、最新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照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时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三、农村户口人均纯收入有哪些计算方法?
    农村户口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是:
    1、纯收入指的是农村居民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2、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于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减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减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减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减调查补贴或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3、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是指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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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8: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