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工致人伤害的责任划分 |
释义 | 帮工致人伤害的责任划分具体如下: 1、如果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赔偿。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帮工致人伤害的赔偿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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