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公房,可以买吗 |
释义 | 公房,又叫使用权房、居住权房,使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下的产物。过去,居民的住房都是国家或者单位以实物形式分配给个人居住的,个人按照很低的租金标准箱产权单位交纳房租,租住该房屋,个人只能居住或者调换、继承,产权仍然属于单位或者房管单位,但是单位也不得随意收回该房屋。个人是不得买卖甚至出租的。后来国家出台了房改政策,允许个人将该种类型的房屋买下产权,变成了房改房、已购公房。哪些已购公房不能上市进行交易?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但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 (3)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但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公房的性质是什么?公房指共有住房,也称共有住宅、共产住房、国有住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的产物。与私有住房的最大区别是:私有住房权属于个人,而公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按照产权人不同,公房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主管共有住房,指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其中少部分免租给单位。第二类:单位自管产。指归属全民制及集体制等单位住房。第三类:产权人为事业单位,用于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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