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不给供电,去哪里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不给供电,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投诉,对由于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相关规定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用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电费的情况,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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