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请范围拐点坐标、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采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 4.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款备案证明,已缴纳价款的,提交矿业权价款或资金占用费,“一般缴款通知书”;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