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说起补充 养老金 ,究竟什么是补充养老金哪,在学术上,补充 养老保险 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 社会保险 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俗的说补充养老保险就是不强迫缴纳的,提高员工养老待遇的养老保险。 我们平时说的养老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其强制缴纳是与补充养老保险的显著的区别,包括缴纳比例、方式都有严格限制。 补充养老保险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职工离 退休 后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实行补充保险则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明显地改善和提高职工离退休后的生活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