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大点 明确了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应划定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作为城镇建设的规划依据。 第二大点 明确了乡村建设的规划依据和管控要求。 第三大点 明确了单独选址的重大项目规划保障形式。 第四大点 提出统筹用好增量指标、存量指标和流量指标,多途径保障急需开工项目的用地需求。 第五大点 强调了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办理。 第六大点 规定对于列入“十四五”规划,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规划修改条件的,由设区市组织论证和审查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调整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 第七大点 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的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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