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属随军安排工作 |
释义 | 军属随军安排工作如下: 1、对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实行积分安置,坚持双向选择、总量控制、人才优先、突出贡献、人岗相适的原则,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军人及军属分别按规定进行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实施安置。 积分安置; 2、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组成。积分包括军人积分和军属积分,比例为1∶1,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3、 军人符合安置条件的给予基础分满分,军人加分指标包括服役年限、在蓉服役年限、现任职务(级)、表彰奖励、特殊贡献等,军人减分指标包括受处分情况等; 4、军属符合安置条件的给予基础分满分,军属加分指标包括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水平、个人业绩、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军人家属减分指标包括受处分情况等。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