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释义 | 承租人如果要解除租赁合同,那么一定是在房东存在着重大过错或者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因素而取消的,比如说这一带将要拆迁,到时候就不得不解除租赁合同了。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一、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维权 (一)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调解解决; (三)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二、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续签要怎么表达?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一般在进行租房续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2、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关于场地建筑的归属问题等。 3、虽然是续签合同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彼此的利益。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赁合同结束什么规定 租赁合同的终止,终止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期限届满而当事人又没有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终止。合同当事人依法或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四)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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