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航道疏浚增值税属于什么服务 |
释义 | 航道疏浚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港头码头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9年4月10日发布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六)》关于问题五“我公司从事航道疏浚,是否属于提供四项服务的范围?”的解答进一步明确,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航道疏浚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港头码头服务”,属于39号公告所称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现代服务范围。 航道疏浚服务不属于建筑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第一条第(四)项第5目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第(六)项第4目第(2)点规定,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弓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文件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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