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购买新房是提取公积金准备材料: 1、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协议的原件还有相关的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还有发票的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的职工的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的职工的本人的银行的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的,除以上资料外,另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关系证明的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准备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还有房产证的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