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去世后,谁是第一继承人? |
释义 | 丈夫去世后,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其次是子女和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进行分配。然而,特殊情况下,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有些人在丈夫去世后可能忽略了丈夫父母的继承权,但如果继承权被非法剥夺,丈夫父母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继承遗产,前提是当事人没有立遗嘱。 法律分析 一、丈夫去世谁是第一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怎么分割遗产? (一)一般情况下应遵循份额均等的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同相近。 所谓的“均等分配财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任何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 司法实践中,有些人在丈夫去世以后,因为孩子也未成年,所以,无形之中干脆忽略了丈夫父母的继承权,其实作为丈夫的父母,如果继承权被非法剥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继承儿子的遗产,不过,在此之前也得先看当事人有没有立遗嘱。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丈夫去世时,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份额均等的原则进行遗产分割。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需要注意的是,在继承权被非法剥夺时,丈夫的父母仍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继承儿子的遗产,前提是要先考虑是否存在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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